今天是
为贯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1 号)精神,落实《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22〕27 号) 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昆山市巴城中心小学校主动接受监督,现开通投诉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512-57651381,0512-57651382,
0512-57516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