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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女教职工委员职责
[发布时间2009年7月2日]
 
 
  1.关心女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
  2.策划和实施富有女性特点的教育活动;
  3.协助做好计划生育、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及妇幼儿保健宣传工作;
  4.关心会员婚姻,热心为大龄未婚会员做“红娘”;
  5.主动配合做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和个人、“三八红旗手”、“文明新风家庭”等评比工作。